為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監管安全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90周年,特簽署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力爭實現下列年度責任目標:
(一)社區服刑人員脫漏管率控制在1.3%以內;
(二)社區服刑人員再犯罪率控制在0.4%以內;
(三)防范和杜絕因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脫管、漏管發生社區服刑人員涉嫌嚴重刑事犯罪案件。
二、責任期限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l2月31日
三、責任考核
對實現上述責任目標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事故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對社區服刑人員脫漏管率及再犯罪率超過上述指標,以及因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并涉嫌嚴重刑事犯罪的,對所屬單位的綜治考核和“平安單位”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
責任書簽字人的工作崗位如有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區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各執一份。
黃巖區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 責任單位: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