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隊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作為學校的重點來抓。為確保學生在上學是能夠安全到校,放學時能夠安全回家,盡量能夠確保路途安全,學校特與路隊管理教師簽訂責任書。
一、路隊分管情況:
俊峰——張賢陽 小莊——劉隴誼 前灣——李進元
廟上——蔚軍香 流灘——安麗 三角川——張瑪瑙
尹岔一隊——朱俊彪 尹岔二三隊——靳妞妞 柳榮 尹岔男隊——王瑞
尹岔女隊——張詠
二、分管教師職責:
1、分管教師必須有安全和責任意識,落實“誰護送,誰處理,誰負責”的責任制。
2、要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自我保護意思,禁止學生在路上擅自離開隊伍。
3、班主任在放學期間,必須對個教室進行巡視,發現有停留在教室里,還沒到位集合的同學,要及時督促歸隊集合。
4、放學時分管教師應急時組織學生站隊,讓路隊長清點學生人數。弄清情況,做到心中有數,路隊方可放行。
5、分管教師要與路隊長一起維持路隊秩序,讓路隊長每天報告路隊情況,及時處理路隊上出現的情況,必要時分管教師要與家長取得聯系。
6、如果遇到惡劣天氣,分管教師要決定路隊該如何放行。
7、分管教師如果請假,應提前與值周教師聯系。
8、路隊護送護送工作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分管教師負責任。
9、路隊上如果發生的各類安全問題,分管路隊教師要及時趕往現場,協助處理。凡因教師工作不到位而引發的各類矛盾,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