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設備、火災、爆炸和交通事故。
2、確保天津市級文明工地和結構海河杯的創建目標。
3、完成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或安全生產協議書中的安全目標。
4、安全費用按規定提取和使用。
5、專職安全員按規定配備到位并能履行職責。管理人員能夠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職責。
二、項目安全員的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履行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2、監督檢查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報告。
3、時時監督檢查項目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排除情況,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發現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5、參與制定項目安全培訓計劃,組織計劃的實施。
6、負責勞保用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7、負責收集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臺帳。
8、對于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局報告。
9、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建設發展大廈
項目部(蓋章)項目安全員(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