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設備、火災、爆炸和交通事故。
2、確保天津市級文明工地和結構海河杯的創建目標。
3、完成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或安全生產協議書中的安全目標。
4、安全費用按規定提取和使用。
5、專職安全員按規定配備到位并能履行職責。管理人員能夠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職責。
二、項目質量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職責
1、按安全生產規定,把好質量關。督促現場作業人員遵章守紀,有權阻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勸阻不聽的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
2、在監護質量的同時,發現不安全設施、設備有權阻止使用,并及時報告。
3、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要組織、編制和審批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參加安保計劃的編制和審核。
4、在組織對技術革新、新工藝、新技術方案審定的同時,審定安全技術措施。
5、一旦發生事故,應及時配合搶救、搶險、保護現場,并向有關人員報告,如實提供事故發生原因,配合事故調查。
建設發展大廈
項目部(蓋章)質量管理人員(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