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安全管理機制,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實行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層層簽定責任書,其安全責任考核項目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針對本職工作和分管業務范圍組織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參加審查礦井安技措工程項目設計和規劃,并負責搞好采煤、開拓、掘進和井下銜接工程方面的安全工作。負責審批分管范圍內的作業規程和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檢查落實。
三、負責采掘開巷道的運輸安全技術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大、小巷運輸和通風巷道的工程質量,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督促處理或采取必要措施。
四、負責改進安全方面科研項目的試驗、推廣、應用;督促支護改革工作,使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和頂板管理的要求。
五、協助生產礦長和總工程師完成好有關銜接的安全技術工作。
六、全年分管科室無重大事故,無死亡、無重傷、輕傷為0.10人次以下;
七、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完成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八、考核辦法按本礦的有關規定執行。
礦長(簽字): 副總工(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