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網絡與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本人在從事云南省運政信息管理系統運維過程中,鄭重承諾嚴格履行相關法律義務,承擔以下責任:
一、嚴格遵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依法從事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對本單位網站的信息服務行為承擔法律、行政、民事責任。
二、建立和完善網絡安全技術措施,定期進行安全風險分析與系統漏洞測試,防止病毒傳播和被非法控制為網絡攻擊的跳板,適時對軟硬件進行升級,確保系統安全可靠運行。
三、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范手段,建立健全公共信息內容自動過濾系統和人工值班監控制度,不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禁止性信息,自覺遵守法律規范,認真履行社會責任。
四、在運維過程中發現安全事故及時控制和處理,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并在24小時內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五、依法保存備份記錄不少于60日,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六、遵守機房安全管理制度。嚴格保守國家秘密,確保不泄漏用戶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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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法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和檢查,主動向通信管理部門提供軟件過濾系統遠程登錄檢查條件。
八、本責任書(承諾書)隨運維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簽字:
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