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建筑施工職工生命安全及人身權益,本著“以安全生產為中心,堅持安全自查、隱患自查、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原則,確保安全施工順利進行和安全零事故、保持機械完好率100%。現制訂安全施工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堅決服從項目部的統一安排及管理。
2、認真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施工安全現行國家法律、法規。
3、遵守項目部各項規章及安全管理制度。
4、不違章作業和冒險施工,現場指揮人員及班組負責人不違章指揮和野蠻施工。
5、施工現場內嚴禁酗酒和打架斗毆,工作期間不得飲酒,酒后不的參與施工和登高作業。
6、進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安全帽,施工中要正確使用安全保護用品。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現場違章違規行為一經項目檢查發現將按項目處罰條款處罰。
8、出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項目安全員進行排除,確定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
9、以上內容項目部與班組共同簽訂,違反以上規定發生的安全事故由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10、其它內容:
①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②現場不得流動吸煙及亂扔煙頭; ③班前作業不得飲酒; ④高處作業必須按要求佩戴及系掛安全帶; ⑤施工現場不得隨意拆除和損害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警示牌; 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必須符合“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不得隨意私拉亂接; ⑦現場動火作業需及時辦理動火作業審批并按要求配備專人進行監護和足夠的消防器材; ⑧高處作業不得隨便向下拋物; ⑨所有進場人員必須經“三級教育”后方可上崗,且5日內需按項目要求向當地安監站申報“平安卡”; ⑩各工序作業需嚴格遵照規范和施工方案要求不得違章作業,并每日下班前需按要求做好工完場清;
承諾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