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護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教育局的要求,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門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門,根據門衛職責要求,特與門衛簽訂以下責任書。
一、責任
1、教學時間,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學校假期校門關閉。校門開關時間按教導處適時規定執行。
2、非開門時間,校門一律關閉。學生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報告;教學時間,無教導處審批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進入校園。
3、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妥然安排好來學校參觀、考察、視導、檢查的領導和教師進出校門。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入校園辦事要詢問、登記,然后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閑散人員進入校園。
4、勸阻家長接送止步,不得進入校內。
5、督促自生行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駛;勸阻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6、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出門。
7、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車輛、攤點在門口逗留,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8、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或總務處,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9、門衛房屋及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處理。
10、靜校后,檢查教室及校園里有無學生逗留,發現有學生逗留及時報告學校相關人員,做好遣送工作。
11、學校領導交給的安全要求和任務,不得拖延,不得拒絕,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2、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衛工作的安全檢查,實事求是地匯報有關工作,不得隱瞞、謊報。
13、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14、因未按時關閉校門而造成的學生離校、社會人員進校而造成的后果案情節嚴重追究門衛責任。
二、處理
1、門衛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一定的處理。
2、發生校園失竊、非教學時間學生進入校園出事等重大事故,門衛有失責行為,經予嚴肅的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3、對全年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安全工作,無發生安全事故的,給予門衛一定的獎勵。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門衛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門衛 學校校長
簽字人: 簽字人: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