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
甲 方:北京金隅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 方: 北京興隆朝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建甲方金隅觀瀾時代項目 小區 昌平項目外電源高壓電力工程。為進一步加強本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消防標準》,確保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甲方與乙方簽訂本責任書。
一、乙方對本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乙方分包的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乙方應確保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消防安全。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甲方及甲方委托監理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督與檢查。
二、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現場消防安全組織機構,逐級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必須與本工程各分包單位簽訂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
三、乙方必須制定嚴格、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應急預案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必須堅持用火證審批制度,作業完成后經全面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必須對進場的各級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應適時地組織進行消防演習。
四、乙方必須按照“五五制”的要求,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完善、有效,并做到現場消防標志齊全、到位。五、乙方應嚴格按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存放、保管施工材料,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必須按其性質分類存放。
六、乙方在進行電氣設備安裝和電焊、氣焊等作業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必須由專業人員持證上崗操作。
七、乙方生活區宿舍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搭設臨建。
八、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車道暢通。
九、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監理單位有權要求乙方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人:負責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責任書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責任書
篇三:電力設施保護專項安全責任書
電力設施保護專項安全責任書
甲方:河南盧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乙方:山東天誠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洛寧至盧氏段土建no.1合同項目部
鄭盧(洛陽市境內)高速公路建設期間,由于施工作業面大、線路長、各種大型機械作業車輛多,高壓線路縱橫交錯,各種大型機械頻繁穿越高壓線路,施工環境十分復雜。為確保不發生外力作用引起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人身觸電傷亡事故,避免發生影響洛陽形象惡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保持全市安全局面。依據《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由甲方與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責任書”規定內容進行施工和建設,如因違反本“責任書”之內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一、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人身和機械與110千伏帶電導線至少保持垂直4米、水平4米,10千伏帶電導線至少保持垂直1米、水平1米、(最大弧垂、最大風偏)的安全距離。
三、乙方應加強對施工及居住人員的安全教育,杜絕各類危險情況的發生。
四、乙方應設立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因大風等天氣原因使物件接近導線至危險距離。
五、乙方保證不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事故;不發生大型機械作業造成電網跳閘事故;不發生大型機械作業挖倒電桿、鐵塔、拉線等事故;不發生大型機械作業傷亡及電纜事故。
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電網跳閘、倒桿、倒塔、傷及電纜等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并終止供電,待乙方按照“四不放過”整改完畢后,提出申請,方可恢復供電。
七、要教育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洛陽供電公司現場督查員的監督。
八、此責任書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鄭盧(洛陽市境內)高速公路建設工程結束止。
九、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