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及早消除各種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各類惡性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全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積極參與創建“平安校園”,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求,實行班級安全管理責任制,并與班級管理負責人--班主任簽定安全責任狀,具體要求如下:
1、班主任執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和決定,具體負責本班日常安全工作。經常巡查班級,及時發現和消除班級安全隱患,積極向學校領導提出好的安全建議。
2、班主任要做到不體罰學生;不把學生趕出教室;不諷刺挖苦學生,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3、班主任要將教育學生行人右行的交通規則;校園內不準騎自行車;不喝生水;不瘋逗打鬧、不打架斗毆;上下樓梯、集會不擁擠;愛護公共財物和學校基建設施的要求落到實處。
4、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會、晨會時間,向學生廣泛宣傳安全教育知識,有計劃地開展安全教育演講會、知識競賽等活動、主題班會,并充分利用黑板報、文化墻等陣地介紹各種安全防護知識,教育學生珍視生命,學會自我保護。
5、密切關注班級情況及學生的學習、生活動態,并注意學生的班際交往,校外交往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要能立即做出妥善的應急處理(及時和家長聯系或向相關負責人報告)。
6、每天對學生的報到情況及時統計上報,發現問題要認真了解處理;嚴格控制學生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電話通知門衛并在假條上簽字)。
7、加強體育課、早操及其它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求班主任自始至終在場,密切注意學生的活動情況,處理好偶發事件;強化實驗教學安全,教育學生嚴格按實驗老師要求進行實驗。
8、配合學校充分利用班會、晨會有計劃地開展以下方面的教育:
(1)交通安全教育(2)安全用電教育(3)防火防盜教育(4)食品衛生教育(5)學生心理健康教育(6)拒絕毒品反對邪教教育(7)社會生活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是班主任工作考核中的重要一項,凡發生安全事故的班級,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由于班主任安全教育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管理方法不當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情節輕者,給予批評教育并扣除一定班主任績效工資;情節嚴重者,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學校及班主任個人各執一份。有效期限為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7月10日。
直接責任人 (班主任):
管理責任人(分管安全德育主任):
學校負責人(校長):
鳳凰學校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