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搞好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轄區穩定,促進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特與各村委會簽訂本《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興隆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責任
(一)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街道辦事處應高度重視本轄區消防工作,建立并執行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研究消防工作專題會議。
(二)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的消防安全負責、并與轄區內各村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積極督促各村委會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律法規。
(三)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居民法制意識。
利用海報、板報、宣傳手冊等形式積極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消防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各村委消防安全責任
(一)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為警示,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各村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指定主管責任人具體負責領導消防管理工作。各村委會要把消防管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計劃中,要確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相適應。對轄區內消防安全實施“網格化”管理。
1、建立健全居民用電、用火等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使之落到實處。
2、認真開展防火檢查和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火災隱患,杜絕在火災負荷較大的部位開展易引起火災的活動,不得堆積易燃易爆物品。
(三) 每個工作人員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1、各村委會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2、配齊配足各類簡易滅火器材,加強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四)積極開展防火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居民的安全防火意識,積極組織工作人員參加相關部門開展的“安全月”和“消防日”活動和防火、滅火業務培訓。
1、認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及消防常識,加強對小孩、老人的監護,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防玩火、亂倒灶灰、爐灰、隨意燃放煙花爆竹。
2、了解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常識、常用滅火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發現火情積極組織撲救,疏散人員,搶救物資,第一時間報警并協助消防部門做好火災撲救和善后處理工作。
(五)各村委會必須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要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年底,街道將根據責任狀的要求對各村委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組織量化考評。
四、該責任書一式兩份,辦事處和村委各持一份,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市中區興隆街道辦事處 責任單位: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2015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