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礦井機電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機電安全員責任,特制定08年機電安全員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
一、機電安全員的權利:
1、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生產現場和作業場所,有權令其整改,限期解決,情況危及時,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2、在分工區域內,如有可能導致不安全甚至釀成火災、爆炸、水災等重大事故的一切工作和行為,有權拒絕接受和制止。
3、及時反映處理危險情況,積極搶救事故。
4、有權制止任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5、有權對危害行為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二、機電安全員的義務:
1、在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3、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本單位負責人匯報。
三、工作內容:
1、負責本職工范圍內的機電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貫徹機電安全管理制度,傳達上級有關機電管理工作指示、指令,積極參與機電大會戰。
3、負責排查機電方面存在的隱患,做到“三落實”。
4、負責組織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工作。
四、安全質量標準:
1、認真排查機電方面存在的隱患,抓好現場管理,消除各種隱患。
2、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建設。
3、嚴格督促“三大規程”、“崗位責任制”和上級有關機電安全規定的執行情況。
4、消滅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并使主扇正常運行,保證礦井安全供電。
5、完善各種保護,消滅電氣失爆、“三違”現象。
6、督促機電設備管理、電纜管理、配件管理、防爆檢查管理、電氣試驗、機電干部上崗檢查、設備潤滑管理、機電考核等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
五、安全責任:
1、機電安全員是煤礦井下機電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對井下機電安全管理負主要責任。
2、杜絕因責任而導致其它隱患和事故發生。
六、獎罰:
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獎罰制度進行獎罰,年內完成各項指標,未受到過處罰的,按照公司規定年終給予經濟獎勵,完不成的各項指標的扣除年終獎的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