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職工〔含民工〕的安全、消防意識,提高全員自保自防能力,控制事故發生,特簽訂協議書如下:
一、 目標值要求:
1. 無因工重傷,多人事故。
2. 工傷頻率從零開始,向零進軍,完成公司的無工傷目標。
3. 全年不發生重大火災和火警事故。
二、 責任措施:
1. 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的法規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和上級各部門的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努力做到無工傷、無火災、無大的機械事故、無違反勞動紀律、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技術措施交底,落實小組安全活動。
2. 在施工中,電氣焊、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按規定的地點、部位、時間 動火作業,非特種作業人員,禁止特種作業。
3. 油工、木工在施工中注意防火,施工完后清理施工現場,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下班。
4. 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并做到經常檢查防范措施的落實,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5. 認真遵守以上規定,對發生事故和問題的單位、個人視其情節嚴重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罰。本責任狀自簽字之日起至新責任人簽訂之日止。
單位簽字: 承責任書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