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礦持續、高效、穩定的健康發展,狠抓安全重點,確保2012年安全生產,為此,采(掘)隊隊長與支架工簽訂單如下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全年實現安全上無輕、重傷以上事故。
2、完成公司和煤礦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2、熟悉液壓支架的結構,性能和技術特征,準確、迅速、無誤操作,保證支護質量。
3、接班后,對支架各部位按當班檢查內容要求認真檢查,當班出現的問題,必須處理完畢,不準留給下一個班。
4、移架或推溜前,要檢查支架附近是否有人,有人作業或逗留時,不準拉架或推溜。移架或推溜時,要注意觀察頂板、架間的照明線、通訊線路,不得擠壓電纜。
5、搞好支架的維護和保養,正常檢查拆卸下來的液壓元件、膠管等要及時封阻,防止污物進入,并要妥善保管,不準亂扔、亂放、和丟失,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6、努力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小改小革,充分挖掘潛力,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7、各工種之間互相配合,搞好自保、互保和聯保,做到“三不傷害”。
10、堅持現場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日志。
三、獎懲考核:
1、礦實現安全生產年,按公司和煤礦規定獎勵。
2、出現不安全事故,視其工作情節進行處理。
3、不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的,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情節嚴重的報請公安機關追查。
4、獎金由采(掘)隊隊長進行考核,罰金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采(掘)隊隊長: 目標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