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負責,確保2012年度安全生產。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簽訂2012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總工程師與防突隊隊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全年做到無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杜絕瓦斯、水災事故事,七級以下輕傷事故控制為零。
2、完成公司和煤礦下達的防突任務,做到防突達標。
3、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防突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協助總工程師搞好礦井防突工作,對防突工作進行全面管理。
2、負責編制礦井年度、季度、月的防突計劃,并落實防突計劃工作。
3、必須認真開好班前會,了解工作地點安全生產情況,必須持證上崗,搞好自互聯保,堅決抵制各種違章作業。
4、認真檢查所帶儀器、儀表、工具能否正常使用。
5、到工作地點,路上見到的防突設施必須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經常深入一線,做好突出原始資料的收集、分析、處理和保存工作。
8、每月定期組織進行綜合防突工作的全面檢查,監督綜合防突措施的執行和現場落實情況,并將檢查結果向礦長和總工程師匯報。
9、協助礦長和總工程師如召開好防突辦公會議,認真落實、解決防突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0、做好防突材料管理工作及防突設備管理。
三、獎懲考核:
1、實現安全生產年,按公司和煤礦規定獎勵。
2、達不到安全生產,完不成工作任務罰款,若出現不安全事故或輕重傷,視其工作情節進行處理。
3、獎金由防突隊隊長進行考核,罰金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總工程師: 目標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