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交通安全,杜絕違章現象,減少交通事故,確保客運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2014年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駕駛員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措施,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斷加強自己的安全責任感和使命感,確保安全生產。
2、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活動,自覺服從企業管理,接受公司統一調度。
3、不得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嚴禁違章操作,嚴禁酒后駕車。
4、應急處置:保護乘客安全是駕駛員的職責,當行駛車輛遇有緊急情況時,必須采取積極避險措施,減少傷亡和損失。①遇制動失靈:采用逐步減擋方式,通過發動機轉速控制降低車速,當車速降到15公里/小時左右時,使用助車制動或者利用靠山、沙堆、下排水溝等天然屏障達到停車的目的,盡量減少損失控制損害后果;②遇方向失靈:立即采取緊急制動,避免更大的事故發生;③遇車輛起火:立即停車,疏散旅客,并利用車載滅火器撲滅火源,必要時向過往車輛或報警求助;④遇其它特殊情況:如盜搶、違法治安、刑事案件、旅客發生疾病等,應積極組織司乘人員控制局面,選擇最佳時機報警,防止事態進一步的擴大。
5、對車輛轉向、制動、傳動三大部件經常進行檢查、調整、堅固,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搞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例保檢查,嚴禁帶病車輛上路行駛,杜絕機械事故的發生。
6、駕駛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經集團公司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考核后,方能駕駛公司指定的車輛。
7、文明服務、禮貌待客、說話合氣,不刁難旅客。
8、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改運行線路,擅自調整、交換班次運行時間。
9、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向交管部門報案,同時向安統處、公司報案。
10、駕駛員有義務保護乘客的人生安全,若有遇外情況發生,駕駛員必須盡力救助,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不得置旅客的危險于不顧,孰視無睹,冷漠無情。
二、獎懲規定
1、全年未發生事故,并按規定參加安全學習和車輛保養的,按安統處規定給予獎勵,并作為公司先進評比的主要考核條件。
2、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的,承擔交通事故損失5%的安全罰款,承擔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的10%;發生交通事故負主責的,承擔事故損失4%的安全罰款,承擔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的8%;發生交通事故負同責的,承擔事故損失3%的安全罰款,承擔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的5%;發生交通事故負次責的,承擔事故損失2%的安全罰款,承擔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的3%,超保險賠付范圍以外的損失,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安全罰款和超賠付外的損失超過5000元以上的,取締其在公司的公交車駕駛資格,并解除《勞動合同》。
3、凡不參加學習或學習次數不夠的,每欠差一次,甲方有權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并取消年終先進和獎勵資格。
4、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或酒后駕車、疲勞駕車的,一經發現,取締其在公司的公交車駕駛資格,并解除《勞動合同》。
5、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發生的一切損失,由本人自負。
6、發生事故逃逸或不報交管部門而自行處理的,其一切責任自負。
7、發生事故不報造成車輛損失,一經發現,賠償損失的全部。
8、凡違反安全生產職責,發生甩客、刁難旅客等行為的,除接受有關部門處罰外,公司還要按《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制度》給予處理。
9、本責任書未涉及事宜,按集團公司、安統處有關規定執行。
10、本責任書從2014年 月 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和責任人各持一份,并于簽字之日起生效。
陸良縣飛鷹城鄉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簽章: 責任駕駛員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