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負責,確保2012年度安全生產。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簽訂2012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礦長與總工程師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全年做到無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杜絕瓦斯、水災事故事,七級以下輕傷事故控制為零。
2、質量標準化通過評級驗收,進入聯合試運轉。
3、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通風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
(2)協助總工程師抓好防治水、防突管理和通風安全綜合管理工作,抓好通風和抽放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
(3)參加公司和礦組織的“一通三防”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有關單位整改落實。
(4)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
(5)參加“一通三防”專業會和防突專題會議,并落實會議決定。
(6)參與審批防治水、防突規劃、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審查通風和抽放各種圖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7)參加追查分析突出事故,并制訂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8)參與通風和抽放系統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方案和措施。
三、處罰
1、在任職期間, 發生七級以上工傷事故的,一次罰款500.0元,七級以下的罰款300.0至200.0元。
2、發生死亡事故,嚴格按公司規定執行處罰。
四、此書有效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是。
本責任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總工程師: 目標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