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礦持續、高效、穩定的健康發展,實現安全年,超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掘進任務,為此,生產副礦長與掘進(巷修)隊隊長簽訂單如下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目標
隊長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完成以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要求:
1、抓好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班組安全管理實行安全互保責任制,確保無事故發生。
2、完成煤礦下達到隊的巷道掘進任務。
二、職責
1、堅持定員制度和考勤制度,隊職工平均出勤26天。
2、每月召開一次班組長以上(或全隊員工)參加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檢查部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員工搞好安全生工作。
3、組織本隊職工按時參加班前會。
4、加強工程質量管理,采掘工作面現場管理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操作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的規定。
5、堅持按時上下班,并安排好各班的工作,協調班與班工作關系,努力完成本隊的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本隊巷道掘進任務目標。
6、發生事故時,采掘隊隊長和班組長必須立即上報調度室,并嚴格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嚴格聽從礦領導指揮。
7、愛護井下電纜、設備、通信線路和通風設施等安全設施。
二、獎懲制度
1、達到安全生產年,完成各項任務目標按公司和煤礦規定獎勵安全員;達不到安全生產,若出現不安全事故或輕重傷,視其工作情節進行處理。
2、獎金由生產副礦長進行考核列支,罰金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安全隱患整改未按整改完的罰款,根據工作實際分別給予罰款。
生產副礦長: 目標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