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煤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確實落實安全管理目標,確保煤炭生產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產任務,結合本礦實際,特制定本責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標
1、瓦斯監控員必須負責瓦斯監控系統正常使用,在生產
過程中必須起到監控作用。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停電、探頭校檢、瓦斯報警記錄。
2、發現主機報警立即用電話通知井下人員撤離。
3、主機出現無顯示必須立即查找原因進行處理,若不能
處理的必須上報礦長。
二、獎懲辦法
1、安全獎:全年實行安全生產,基礎獎200元,若出一
人事故罰2000元,二人事故罰3000元,三人以上事故取消全部獎金,另加罰3000元。
2、生產獎:按計劃完成6萬噸,獎100元。
3、出現空班、記錄不清、有報警不通知、不上報罰20元。本責任制自2011年1月11日起實施,責任制的解釋權歸屬本礦,本責任制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米田煤礦礦長:
監測監控員:
簽 訂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