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積極配合上級部門有關安全防范的規定,我校針對宇圖書室的安全問題制定本責任書。圖書室的負責人要遵守以下安全責任書并配合執行,確保所管理的范圍沒有安全隱患。
督辦方(學校)職責:
一、督辦方在全體教師大會上公布與承辦方協商明確的責任。
二、在管理過程中,督辦方需要對設備進行維修的,由督辦方供給承辦方必備的維修工具。
三、承辦方提出管理上的合理要求,督辦方不能滿足而造成后果的由督辦方負主要責任。
四、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督辦方負責。
承辦方(管理員)職責:
一、圖書室不得用明火等設備,如需使用必須有人看護,
二、圖書室內嚴禁吸煙。不得攜帶易燃物品進入圖書室。
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能有效使用,如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協商解決辦法。
四、下班后管理員必須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
五、經常對學生進行防火、防盜、防災教育,克服麻痹思想,重視防范工作。
六、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的電器絕緣性能,不合格的立即更換,手持電器設備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
七、承辦方要經常自覺學習有關管理常識,以做到科學管理、防備周密、補救及時,并做好宣傳工作。
八、承辦方要及時完成督辦方交給的各種安全防備辦法,對因承辦不力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辦方安全負責。
九、在工作中承辦方無勝任工作能力時應提前一周提出,督辦方在承辦方提出申請七天后可撤銷協議。督辦方認為承辦方無能力勝任時,也要提前七天通知承辦方。
十、承辦方必需保證兩室的定時開放。
十一、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督辦方、承辦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在具體的工作中共同補充。
甲方(章):老戶朱小學
校長簽名:
圖書閱覽室管理員簽字:
老戶朱小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