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煤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確實落實安全管理目標,確保煤炭生產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產任務,結合本礦實際,特制定本責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標
`1、瓦檢員是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現場管理者,必須 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瓦斯檢查操作規程》規定要求檢查。
2、瓦檢員必須按規定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工作地點每班不得少于三次檢查,臨時停工地點每班不得少于一次。
3、當工作地點或相應地點瓦斯濃度超限時,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作業,并撤除人員到安全地點,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懸掛“禁止入內”的警戒標志牌,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4、瓦檢員必須填寫瓦斯牌板、手冊、瓦斯日報表,檢查數據與瓦斯探頭數據“四對口”。
5、每一作業地點在作業前,瓦斯檢查員必須對該工作點通風瓦斯情況及安全情況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6、及時更換損壞風筒,風筒必須吊掛整齊。
7、上一班瓦檢員必須跟下一班瓦檢員進行交接班制度,在交班時上一班向下一班瓦檢員簽字,內容是井下安全狀況、坑木支護質量、井下通風情況、存在工作隱患、瓦斯情況等工作。
二、獎懲辦法
1、安全獎:全年實行安全生產,基礎獎500元,若出現一人事故懲1500元二人事故懲2000元,三人以上事故,取消全部獎金,另加懲3000元。
2、生產獎:按計劃完成6萬噸,獎200元。
3、瓦檢員脫崗、串崗、睡崗、空班、漏檢、誤檢、假檢、發現一次罰款50元。
4、若出現漏檢、不對工作面及所須瓦檢工作的地點或不填瓦斯牌板,每次罰20元。上一班瓦檢員必須跟下一班瓦檢員進行交接班制度,在交班時上一班向下一班瓦檢員簽字,內容是井下安全狀況、坑木支護質量、井下通風情況、存在工作隱患、瓦斯情況等工作,不交接班的一次罰50元。
本責任自2011年元月一起實施,責任制的解釋權歸屬本礦,本責任制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米田煤礦礦長:
瓦 檢 員: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