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基礎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強化重大風險的監控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保障體系,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的全面實現,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定以下安全生產責任書。
1、公司工會主席對安全生產工作及員工勞動保護負有監察和監護責任。
2、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采取多種形式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并以“勿忘安全、珍惜生命”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及“反三違現象”為主要內容,廣泛動員員工注意自身安全,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自覺遵章守紀,搞好安全生產。
3、檢查督促和反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制度的落實情況。
4、監護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以上規定,望認真執行,切實做到。若有違反者,年終不得評先;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情況嚴重者,將處以相應處罰。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訂日起執行。
副總經理簽字: 工會主席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