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行、檢查、檢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工礦、企業、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嚴格執行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電業,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2、電工應基本掌握電器安全知識,包括高壓、低壓、直流、交流電子技術等,必須持
證操作,未經培訓和考試不合格者不得獨立操作。
3、大項目檢查時,必須要專人負責分管停、送電、監督和指揮工作,并在工作處做好
安全措施。
4、檢查、維修電器設備時,應二人搭檔,相互監護。
5、檢查、維修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本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方
可操作,切斷電源,進行驗電程序,掛上“嚴格合閘”警示牌,確認無電并采取短路接地措
施;確認檢修完畢,清理現場后,應由停電掛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復送電。
6、電工操作者和檢修者在工作前,應驗明勞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絕緣安全要求,嚴
禁僥幸作業。
7、凡需用行燈照明時,必須采用安全電壓36V及以下。使用保險必須符合電業技術設
計要求,嚴禁用不同規格、替用。
8、一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安全保護裝置。
9、對正在運行的電器設備,發生或未發生不正常現象一律不準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10、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不得隨意變動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設計參數,必須定期做預防性檢驗及絕緣防護用品的預防性試驗。
11、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安全救護,防火知識,掌握觸電后的緊急救護法及電火災撲救方法。
12、變電所、配電室、電器站等處,必須備用電氣用消防器材,并要設專人保管,電工
隨時可用會用。
13、一般情況下,在電器設備上工作均應停電后操作。必須帶電作業時,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帶電作業規程操作。
14、嚴格按電氣設備的安裝技術進行安裝及維護。電線、電纜、母線等電板導接頭處要擰緊,絕緣包扎好,嚴禁有松動或破損裸露的現象。
15、對于電氣設備的裸露部位(帶電體)或旋轉部位設置安全防護或防護遮攔,并掛牌顯示。
16、外線登高電工必須嚴格遵守高空作業安全規程。
17、高壓停電送電,必須得到有關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進行操作,拉閘時必須兩人,操作者應聽取監護者發布逐條操作命令,操作人員再背讀命令無誤后再操作。
18、謹防靜電危害,做好靜電安全措施,雷電時,禁止帶電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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