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經項目部決定,由 同志擔任本工程項目施工員,負責對工程項目的全面管理,為了提高工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責、權、利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結合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1、按作業文件、規范、標準、設計文件及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組織施工,并具體落實所負責區域內質量、安全、環境防護等措施。對所負責區域內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負直接責任。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實施現場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保證體系。參與編制本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并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各階段、在布置生產任務前對班組操作人員進行質量、環境安全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3、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保證計劃,參與對作業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
4、不違章指揮,并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對職權范圍內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匯報。根據工程進度負責過程中質量、安全、環境日常管理工作。
5、接受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人員的監督、檢查,及時和認真地組織整改。
6、參加對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小型設備和機具的進場驗收及定期和經常的檢查,隨時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7、發生安全傷亡事故和未遂事件時,積極參與搶救并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調查和處理,不得有任何隱瞞、虛報和拖延不報情況發生。
8、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實行安全責任目標考核制度,進行每月考核滿分100分,因違章、未按計劃完成任務或工作不積極等不稱職行為將被扣分,并進行相應處罰。因表現較好,所負責的工程項目優質、安全、高速、低耗地完成全部施工任務,將給予加分的獎勵。月底計算其應得分數。
項目經理(簽名): 施工員(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