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鄉政府決定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各村的目標管理。各村2012年地質災害防治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如下:
一、主要目標
事故死亡、重傷人數為零。
二、主要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促進地質災害依法管理。
(二)定期與不定期對地質災害點及隱患點進行巡查,對地質災害點及隱患點采取必要措施,嚴防死守,確保無事故。
(三)落實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各災害點要樹立醒目警示牌,務必落實好主要負責人、監測負責人、監測人員、搶排險人員、治保單位、救治機構,規劃好躲避路線,設置好避險場所、救災物資供應地。
(四)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通訊暢通,及時巡查險情,各涉險農戶均簽訂《防災避險明白卡》妥善做好涉險農戶的避險搬遷安置工作。
(五)及時編制村年度地質災害防御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災害發生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參與搶險救援,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三、責任追究
若發生死亡、重傷等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社梁鄉人民政府(蓋章) 分管領導:
村民委員會(蓋章) 負 責 人:
二○一二年三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