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11•22”青島市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教訓,保證石油天然氣管道沿線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各鄉鎮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2013〕9號文,防止和杜絕天然氣管道事故和違章現象的發生,現與各鄉鎮簽訂《天然氣管道保護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相關責任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確保天然氣管道安全。
2、及時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適時部署安全生產檢查及監督任務,對安全工作進行指導。
3、按照有關規定,對天然氣管道和附屬設施及周邊建設項目進行備案審查,確保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
4、禁止在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區域內規劃建設影響管道設施安全的建(構)筑物。確屬無法避讓的,應征求管道企業書面意見,在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及費用的情況下再進行規劃建設。
5、在管道沿線進行土地平整、區域治理及開挖作業時,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確保管道設施安全運行。
6、對轄區天然氣管道存在隱患進行普查、建檔、制定整改方案,落實監管責任督促企業排除隱患。
7、發生天然氣管道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進行搶險和救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處破壞、盜竊、哄搶天然氣管道設施及危害管道設施安全的案件。
9、督促天然氣管道企業建立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長效機制,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天然氣管道企業加強巡線工作,天然氣管道標識標志工作。
10、會同管道企業每年至少向沿線群眾進行一次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二、其他
1、已簽訂《天然氣管道保護安全責任書》的鄉鎮和政府有關部門能自覺遵守以上規定,保證天然氣管道安全平穩運行,杜絕安全事故及隱患的發生。
2、 本《天然氣管道保護安全責任書》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縣工信局負責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整改。
縣人民政府(簽字): 鄉鎮政府(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 (蓋章): 單位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