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防止重大、特大惡性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落實部門安全生產責任,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公司、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現廠辦與廠辦采購崗位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1.目標:
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零傷亡事故;零危化物泄漏;零火災事故;零爆炸事故;零新增職業病患者。
2.責任:
2.1 對供應商資質進行審查,組織對供方績效評估,復評。不得向無資質或資質不全供應商采購。
2.2保證供應施工生產使用的一切機具和附件等,在購入時必須有出廠合格證,發放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回收時必須檢查。
2.3采購的勞保用品必須符合規格標準,保證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作用。對批準的安全設施所需材料應納入計劃,及時供應。
2.4對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酸等)進行采購運輸保管和發放時,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和回收勞動保護用品,向公司勞動部門提供使用情況。
2.5對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監督、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建立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并對其進行完善和管理。
2.6不應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2.7集團負責采購的供應商不在本體系內。
2.8根據相關方提供的服務作業性質和行為定期識別服務行為風險,采取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并對其安全績效進行監測。
3.措施:
3.1及時學習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本部門安全生產任務。
3.2加強本崗位專業技術的安全學習,積極學習先進企業的管理經驗。
4.考核期限:
4.1考核期限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4.2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5.考核辦法:
如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扣分10分/次,對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責任。凡因違反操作規程作業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部門負責人(簽字):
崗位人員(簽字):共 1 人。
簽訂日期: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