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全礦安全生產,明確安全目標和強化責任,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圓滿完成全年礦山安全生產的各項指標。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和本礦實際情況制定并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目標以一年為限,并將總目標分解到各單位,層層制定安全目標責任狀,年終進行總結評比,并按責任書規定進行嚴格考核和獎懲,保證全年安全目標的實現。
一、安全管理目標:
實現2015年度全礦安全目標:
1、輕、重傷事故率為零;
2、重大火災事故為零;
3、重大交通事故為零;
4、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5、隱患整改率必須到達100%;
二、 安全工作職責:
1、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3、領導和組織全體保衛人員積極開展保衛工作,預防控制打擊違法犯罪,保證單位內部秩序良好。
4、熟知單位內部的治安狀況,及時研究分析,有計劃地開展保衛工作。
5、組織保衛人員,做好本單位治安防治工作,定期部署檢查,確保治安防治措施到位。
6、注意外來參觀游玩人員,尤其是小孩,要叮囑大人時刻做好監護工作,確保小孩的人身安全。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三、 目標考核和獎懲:
1、經考核能夠完成本年度下達的安全管理目標,評定為安全生產“先進管理工作者”并獲得年終安全目標獎金。
2、發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無年終安全目標獎,并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處罰規定執行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時依照有關法律追究其有關責任。
3、重傷事故率或輕傷事故率超過規定的標準,按發生事故率倍數相應給予罰款。
四、責任時限: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礦長助理: (簽字)
保衛科長: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