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強化目標管理責任制,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確保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部相關部令要求,我公司結合本市道路運輸實際,現與出租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二)、駕駛員應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
(三)、駕駛員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并按規定做好車輛保養和二級維護。保持車容整潔,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四)、嚴禁酒后駕駛;不準將車輛交無服務證人駕駛。
(五)、對未認真履行職責、失職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六)、本責任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