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爆破工程公司
乙方: 爆破作業地點 :
為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特簽訂本責任書。
1、遵守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對爆破施工現場的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負責。
2、嚴格落實有關民爆物品在使用環節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規范民爆物品在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3、加強爆破現場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私藏、轉借、轉讓、丟失民爆物品,防范事故發生。民爆物品使用地點必須與申報的相符,嚴禁挪作它用。每次爆破情況必須如實記錄妥善保存并復印報送公司備案。
4、督促安全員監督爆破員在施工中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制止無證人員或資質證件超期人員爆破作業;禁止在爆破施工現場內使用手機、對講機等無線通訊工具;嚴禁在爆破現場吸煙和使用明火,嚴格按照《爆破施工設計》實施爆破作業。
5、領取炸藥、雷管時,要對領用量進行認真核對,確保按量領用,并如實填寫領用記錄;嚴格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標準執行,禁止擅自增加、減少民爆物品的使用量及其他違規的行為。
6、當班所領取的民爆物品,必須放在臨時保管防爆箱內,實行雙人雙鎖并有專人看管;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爆破結束后,同作業點配備的安全管理員將剩余的民爆物品 如數及時交回,并作好清退交接記錄,不準私藏、私放雷管和炸藥。
7、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違章違規行為做到不隱瞞、不虛報或拖延不報。按照“尊重科學、實事求是、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如實報告并進行調查與處理,并實行責任追究,
8、進行爆破作業時,采取措施對飛石進行必要的防護,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哨和明顯標志,在爆破前后發出信號。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時按規程處理。
9、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原則:(1)陰雨天和夜間嚴禁爆破;(2)安全警戒未落實嚴禁爆破。(3)不具備安全起爆條件和項目負責人不在場嚴禁實施爆破。(4)起爆前現場人員和機械應撤離爆破區域。警戒距離正常情況下,深孔爆破為200米,淺孔爆破為300米。特殊環境下,在保證安全并采取保護措施的前提下,根據作業現場確定。爆破后,必須在現場檢查完畢,確認無隱患后方可解除警戒。(5)禁止使用臺炮及擴壺爆破作業。
10、凡是違規操作的處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累計達三次違規的爆破從業人員,公司將除名處理;違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及公司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甲方安全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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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