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安全,特簽訂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教師要按時參加學習,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師德建設,提高自身修養。
2、教師在實驗、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切實保障師生的安全。
3、教師要安全上網,凡利用網絡傳播病毒、反動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4、教師在業余時間,應不酗酒、不賭博,不參加不健康的活動。
二、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教師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況下向家長和學校報告,不可擅自處理。
2、教師在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認真做好周值班工作,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不正當或危險性的游戲。
4、教師不得私自留學生,若有事需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并事先告知家長。
5、教師未經教務處批準不得隨意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6、學生集會、大掃除、社會實踐活動等,任課教師和下段教師均要進入相應的班級,維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具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要有記錄,必要時給予特殊照顧。
8、按時放學,若遇惡劣氣候,要組織引導學生安全離校,確保學生人人到家。
9、要做好學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師要對危險用電線路、漏電插座、危險物品的管理等問題進行排查、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報告處理。
10、無論在什么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不等、不拖,及時處理,并送醫院救治,同時通知家長和向學校領導報告。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教師一份,學校一份,有效期一年。
學校蓋章 學校校長:
學校教師:
侯鎮中心小學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