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管理學校安全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杜絕或減少危險事故的發生,建立安全責任制,特與政教主任簽訂目標責任書:
一、政教主任安全職責
1、政教處是負責學生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生管理等各項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落實學校的安全責任制,政教主任是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檢查監督本部門所管轄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2、具體負責學生的德育、校園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把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工作日程,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安排、有檢查、有總結。
3、要建立落實安全教育制度,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4、要建立并認真落實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做到每學期開學前、學期中及放假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5、認真落實安全工作定期報告制度。每年“安全教育日”結束后,要將安全教育活動認真總結,書面上報教育辦。
6、要重視學校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陣地和設備,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把學校教育滲透到各種活動中。
7、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重點進行安全常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觸電教育、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相關檔案。
8、加強對校外集體活動和生活勞動安全管理,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參加外出參觀旅游的活動。
9、要教育班主任,遵守教師職業道德,關心愛護每個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
10、切實加強學生課間、課余時間的管理,防止學生玩耍、打鬧、推搡造成的意外傷害。
11、加強節假日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前記中對學生進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盜、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中暑、防觸電、防燒傷、防滑冰落水、放銳利器具扎傷及飲食衛生等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12、全面落實《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的養成教育,加強對學生安全法制教育。新生入學后要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范和校規校紀教育。
13、組織協調好學校、社會、家庭對學生的“三結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證學生安全教育的無縫隙覆蓋。
二、因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而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對直接責任者要追究其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限期一學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
校長(簽字) 政教主任(簽字)
開發區第二小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