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校園,特與教導處主任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1、教育全體教師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指導教師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開展教學活動,保證學生安全。
2、定期檢查實驗室、電教室、語音室、圖書室、微機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況,加強對教育教學設備的管理。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照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暴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規范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分年級落實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及評價,加強體育課和課外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體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工作,擔負值班或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以外事故發生。
4、督促體育教師抓好體育課時的安全工作,進行劇烈運動前必須進行充分的準備活動,教育學生不要空腹參加體育活動、練習時要嚴格按教師講授的要領做課堂規定的工作,認真實行保護,預防傷害事故。
5、因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學生安全責任事故,對責任教師提出處理意見,并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定,給予處理。
6、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任務列入安全工作責任人的任期目標,任務完成好壞作為考核其成績或評聘職稱的重要依據之一。
校 長:
教導主任:
長山鄉小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