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我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特制訂本責任書。
1.學校設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為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組織,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制定網絡安全事故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配備專職或兼職計算機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2.學校門戶網站嚴格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審批手續。
3.學校教育技術處負責教育師生正確使用互聯網教育教學和管理,并杜絕黑客程序侵入、iP地址更改等危害他人計算機的行為。
4.負責制訂并落實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如下幾點:
5.加強學校網絡中心和計算機機房等信息化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認真做好設備設施的防潮、防火、防雷擊、防盜等各項安全工作。
6.對進入學校的信息化服務場所使用網絡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登記制度,網絡管理員保證隨時監視網絡和計算機運行狀況以及上網人員使用網絡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學校負責人。
7.教工宿舍、辦公樓等場所的計算機接入校園網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危害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
8.定期檢測網絡軟件、操作系統及應用系統有無安全漏洞,如發現漏洞及時采取技術措施補救,增強網絡系統的安全性。
9.積極實施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建立出口訪問記錄的安全審查制度。建立完備的審計日志記錄,日志保存時間不少于90天,上網計算機上網記錄保存不少于60天,并定期檢查。
10.公安機關信息網絡安全監察部門,如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內存在各類有害信息、計算機安全事故以及網絡違法行為,保證在保留有關原始記錄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積極協助查處。
11.完成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校長簽字:
技術處主任簽字:
五蓮縣實驗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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