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生產法》、《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規范》和市、區有關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及伍佑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定本責任書。
安全職責及工作任務
一、 教導處為學校教師行為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教師行為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 教導處應學習并組織教師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規范》、區局有關加強師德建設規定和《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真正做到學法、懂法、用法、執法、守法。
三、 教導處要明確安全責任,強化教師“一崗雙責”的安全意識,提高全體教師主動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自覺性。
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量化細化《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真正將責任落實到實處。
五、 定期對教師的行為進行檢查,把安全工作貫徹于日常教學中。
六、 全年安全工作目標是:確保不因教師行為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為零。
獎懲辦法
一、 年終對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的入年度考核總結中。
二、對因管理不到位,導致安全事故的,將按《安全生產法》及《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及有關規定對部門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發生事故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對隱瞞不報的,將按有關規定加重對
相關責任人的處罰。
XX小學 教導處
責任人: 責任人:
簽訂日期200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