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 簽訂內容:
1、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技能,了解本崗位存在的各種危害:
2、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廠規廠紀,杜絕事故發生;
3、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4、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做好各項原始記錄;
5、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事故;如發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級報告,保護現場,做好記錄;
6、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7、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8、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防護器材和消防器材;
9、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向領導報告。
二、其他
1、本責任狀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2、不簽訂本責任狀,一律不準上崗。
3、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4、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立狀單位: 負責人(簽字):
簽狀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