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素質,切實有效的遏制礦井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在生產副礦長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對副礦長負責,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技術負直接責任。
2、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解決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和技術問題。
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煤礦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及井巷設計有關技術規定,協助礦長、副礦長完成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4、參加制定生產、建設、安全、科技發展等方面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同時考慮編制其配套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5、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組織編制礦井開拓、延伸、新采區的技術改造等設計方案。
6、參加重大技術問題的研究和采掘生產布局的規劃,在技術上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的協調發展。
7、參加礦井地質資料的審查工作,組織編審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嚴格執行《規程》并組織相關人員對安全生產中的重大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審查。
8、掌握采掘現場動態,參與審查采掘作業規程。
9、經常深入現場,掌握井下安全生產動態,施工進度,并參加工程質量檢查。
三、責任書期限:
本責任書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責任書一式貳份,一份存檔,責任人一份。
五、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總工: 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