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勞動保護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工程現行的安全管理體制和“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為切實擔負起分管領導對分管部門安全工作的分管責任,特向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保證書。
一、安全工作的內容
工程水電設施及使用安全
二、安全管理目標
1、無人員傷亡事故;
2、無火災、爆炸和重大失竊事故;
3、無水電事故。
三、安全管理措施
1、經常學習《教育法》《勞動法》《消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履行安全工作責任,確保工程水、電安全無事故;
3、主動參加水、電工專業知識培訓,持證上崗,依法運作。
4、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排除隱患,落實防范措施,制定事故緊急處理預案計劃,做好檢查記錄;
5、抓好水、電工程線路器件檢測,檢測合格率為100%;
四、安全承諾
1、定期檢查水、電安全,及時做好重大隱患的整改,對危及人員安全和健康的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配合、支持安全監管 部門依法履行職能;
2、每周對工程水、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向總務處回報檢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3、發生事故時,實施事故緊急處理預案計劃,同時盡快向工程和有關部門回報。
本責任保證書一式兩份,總務處和簽字責任人各執一份。
電工班(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部門的建筑工程現場施工用電的規范和技術要求。
二、電工應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有效證上崗,不準無證上崗作業。
三、嚴禁帶電作業和冒險作業,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決不準發現隱患不整改,不匯報造成后果。
四、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用電有隱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員停工,并立即匯報項目經理處理,拉閘絕電,待整改好后再行送電。
五、提高增強自身技術業務水平,應對工作負責,不準馬虎和隨意作業,經常檢查施工用電狀況,及時完善整改,正確使用電工勞動保護用品。
責任人:
200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