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2014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為圓滿完成目標,實現公司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簽訂年度生產安全、環保綜合指標責任書。
一、責任主體和執行人:
1、設備部員工是本責任書的責任主體。
2、設備部以本責任書為主要依據,對所有員工的安全環保生產工作和主要責任人的安全環保職責進行考核和處理。所有員工有義務完成本責任書的責任目標,并接受設備部的監督管理和安全環保生產責任目標考核。
二、考核指標
1、安全生產責任
⑴、多人傷害事故、死亡事故為零。
⑵、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零。
⑶、重大設備、生產事故為零。
⑷、一般事故為零。
⑸、較小事故為零,微小事故為0,總計不超過0起。
⑹、千人負傷率為0。
⑺、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完好率100﹪。
⑻、職業病發病率為0。
⑼、塵毒點檢測合格率≥95﹪。
⑽、安措計劃完成率≥100﹪。
2、環保責任
⑴、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⑵、污染物排放為零。
⑶、 做好“三廢”排放、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
⑷、檢修、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⑸、固體廢棄物執行《廢物回收處置管理規定》。
⑹、生產工藝廢水不得排入地面、不得有冒槽現象。
⑺、技改、檢修方案包含環保內容,有排污需填寫排污申報表,采取污染防范措施。
⑻、“三廢”排放要及時申報、環保設施停運要及時申報。
⑼、及時排查治理污染隱患。
附錄:安全指標解釋
1、機械設備、生產事故:一般事故:因責任事故造成損失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重大:因責任事故造成損失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特大:因責任事故造成損失在30萬元以上。
2、因工重傷、輕傷、微傷事故: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表定損失工作日確定。
三、安全、環保管理責任內容及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實施生產設備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落實監督管理。
2、負責所管轄設備裝置的安全管理,對其安全狀況負責。
3、負責實施所管轄設備設施的大、中修項目,同時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確保大、中修工程的安全和質量。
4、在執行檢修任務時,同時執行安全措施。
5、按時完成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措施。
6、積極配合所管轄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上報。
7、對積極參加設備安全教育活動,學習安全知識。
8、對于各類工傷事故,必須執行“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即:發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進行嚴肅處理不放過,本人和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采取措施不放過)。
9、防護用品穿戴齊全,生產現場不違章操作、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
10、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11、堅持周五的安全學習,學習安全規程、國家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總結前一階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12、所管轄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確保完好率達100%。
13、生產現場不得占用安全通道(門),保障暢通%。
四、考核與獎懲:
1、公司按《安全、環??冃Э己斯芾磙k法》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當月公司績效考核,同時本責任書所要求的內容,全部納入對部門的年度考核考評。
2、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公司對有以上行為的將根據其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按照主要責任、重要責任、一般責任或領導責任等,予以應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實施期限和變更
1、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 2014 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本責任書經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出現本書未盡事宜由公司安委會研究后修改。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均采用書面形式,修改、變更部分視為本責任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山西聚豐能源有限公司
設備部
代表人: 責任人: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