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素質,切實有效的遏制礦井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二、安全管理目標:
1、在安全副礦長領導下, 直接對礦井的安全生產負監督監管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礦井全范圍內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并制定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與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培訓計劃工作。
5、負責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監督檢查井下安全生產人員跟班情況。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礦井目前的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負責事故隱患治理,落實各種規章制度,三大規程,礦井災害預防。
8、認真落實礦長及職能科室下達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措施。
三、責任書期限:
本責任書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責任書一式貳份,一份存檔,責任人一份。
五、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安全副總: 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