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所承建工程項目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工程項目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實施;
3.在組織工程項目業務承包、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聘用業務人員時,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特點,項目可設安全組或專職安全員,安全員及特殊工種均須持證上崗;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包隊必須經公司批準,認真做好內部專業隊和外包隊人員上崗安全教育,保證他們的健康與安全;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工程項目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驗收制定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實現工地安全達標;
8.發生事故后,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深圳市廣勝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簽字):
(公章)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