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傷亡事故和傷亡人數,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1、從事建筑活動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取證率達100%,“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取證率達100%。
2.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層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3.施工企業應制定和完善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級簽訂責任書,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定期分析本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4.施工企業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建設,保證必要的經費投入,確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5.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對本企業在建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檢查和巡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督促各施工項目部、班組、一線作業人員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方法》等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防事故發生。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指定專人負責跟蹤督促,落實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6.施工企業應制定本企業建設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實施預案的組織機構和人員,并定期組織演練。
(管片人員)簽字:
施工企業
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