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XX市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零”目標。
二、 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即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業主與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2、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
3、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開工前甲方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并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
6、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7、甲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安全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癥,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4、配備的機械、工契據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5、乙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具有安全保障措施,并派員監督。
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安全員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安全員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7、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8、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經落實整改后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志牌、警告牌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人進行施工作業。
10、乙方應對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作業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等相關人員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乙方并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12、乙方必須按協議對現場所有施工作業人員購買保險,保險生效后方可上崗,保險的單據必須每月遞交甲方辦公室存檔。
五、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并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六、本責任書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