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項目工程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 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設計(方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 在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 對項目工程應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6、 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格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 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 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北京北方天宇建筑裝飾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