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陜西省關于落實政府及其部門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的若干規定》,進一步加強我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創建“平安塔灣”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鄉政府決定對你單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達以下責任目標:
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標:
1、道路交通警示牌建設:道路交通警示牌覆蓋率達50%;
2、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村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明顯提高;
3、道路交通隱患整治:對易發事故點的巡邏監視率達到80%;
4、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標:本轄區內道路交通直接財產損失控制在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萬分之五以內。各村的道路交通死亡人數為0人。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務
(一)加強道路交通工作組織領導。各村主干對轄區的道路交通工作負總責。各村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工作通報制度和落實協調機制。
(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各村應將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標、道路交通規劃、公共道路交通設施、農村多種形式道路交通組織、道路交通宣傳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任期責任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相關部門道路交通安全職責,逐級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每年組織對任期責任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進行考核驗收。深化“平安鄉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評比。
(三)加強道路交通工作經費保障。根據各村、各部門經濟發展水平,調整道路交通經費開支標準,使道路交通事業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將義務交通巡邏隊隊員的意外傷亡保險、撫恤、救助、地區生活補貼、特殊崗位津貼,執勤補貼等納入預算給予保障。
(四)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治理。各村應根據鄉政府的統一部署,適時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隱患。
(五)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村要將道路交通工作納入平安建設和“文明鄉村”、“文明單位”評比內容,認真組織開展創建“道路交通安全模范村”活動,建立健全村級道路交通志愿網絡、工作責任和經費保障等制度,開展“鄉村道路交通志愿者”義務服務活動,舉辦“道路交通安全五好家庭”、“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模范個人”評比活動。
(七)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村、各單位要制定并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開展好每年的主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推動教育、勞動技能培訓、科普和普法宣傳的內容,積極推進道路交通安全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工作。
(八)完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應急機制。各村協同配合的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隊,制定本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責任書期限
責任書的期限從當年簽訂責任書之日起至下一年簽訂責任書之日止。
塔灣鎮人民政府鎮長:
各村及單位領導簽字: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