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安全法》,確保我場農產品質量安全,明確農產品安全監管責任,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和社會穩定,特與你單位簽定本年度農產品安全責任書。
一、本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領導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二、認真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縣政府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制度,積極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要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
三、建立單位內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員。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按規定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方可銷售。要建立質量安全誠信機制,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銷售臺賬。
四、凡交售的農產品,必須具備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生產基地出具的產品合格證明和具備國家認可資質檢驗機構出具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報告單,各項指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
五、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結果公示制度。要在每個交易日將檢驗結果及時公布,使消費者及時了解產品質量情況。特別是對果蔬區重點區域,要堅持進入果蔬批批抽檢、樣樣抽檢,如發生農產品質量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處置,并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本單位要嚴格按照上述內容管理操作,如有違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有相關部門嚴厲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農十二師五一農場
負責人:
生產連隊:
負責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