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規范道路交通監管秩序,預防和減少我鄉道路交通事故,保護廣大師生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鄉制定“三長”責任制要求,特與學校校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一把手為是本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本校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全校教師和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全面負責。
二、學校校長要在全校范圍內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全校教師和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知識。抓好源頭管理,定期召集本校機動車駕駛人和各班班主任召開交通安全會議,并將對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學習列入教學計劃。
三、積極開展道路交通“五勸”工作,特別是勸阻學校范圍內機動車駕駛人酒后駕車、違法載人等現象的發生。
四、每月對本校機動車和駕駛人進行摸底排查,填寫登記表上報鄉安監站和鄉交通協管中隊,建立并更新機動車、駕駛人臺帳。
五、及時掌握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動態,及時反饋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及時發現并排除轄區內交通安全隱患。
六、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交通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