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搞好我礦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礦各種事故為“零”。根據上級文件、《礦山安全法規》、《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現擬定礦長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礦長是煤礦企業行政、安全工作、生產調配的管理者,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下屬各工作崗位進行層層簽定責任書并負領導責任,對全礦改善生產條件,實現安全生產,保證職工的安全與健康負全面責任。
二、組織、領導全礦職工認真學習、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學習煤礦安全生產法規、法律條文、《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全面提高本礦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思想的改變。
三、接受新思想,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每月按時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生產計劃會議,總結各段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檢查、整改,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范于未然,把事故的事后處理變為事故的事前預防,力爭安全為“0”的目標。
五、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崗位責任制,做到人盡其責,物盡其用,有章可循,嚴格按制度辦事。
六、完善用工手續,簽定勞動用工合同,關心職工生活。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實行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
七、搞好財務監督管理,完善財務制度,監督財務執行,加強經營、策略的管理實施,提高經濟效益,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八、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完善自我,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合理開采煤炭資源,提高單產水平。
九、深入基層,善于分析研究,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及人事問題。
十、其余的嚴格按《朝陽煤礦礦領導管理辦法》和承諾執行。
十一、違反上述各條,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0元/次的罰款,因未履行好職責造成重大事故發生,依照法律追究法律責任。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
朝陽煤礦公章:
法人代表: 礦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