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負責人崗位責任書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觀念,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自覺遵守國務院《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努力提高自律意識,達到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保障企業和員工的財產及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組織、建立本單位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制訂易制毒化學品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做到制度職責上墻,分工責任明確。
2、制訂本單位內部易制毒化學品知識的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易制毒化學品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自律行為和懂法、守法意識。
3、落實專人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各項工作,要求各崗位責任人在易制毒化學品的辦證、購買、銷售、運輸、使用、儲存等過程中嚴格執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如實及時地記錄好臺帳,做好數據統計,按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備,并保存好有關證明材料備查。
4、組織本單位有關人員每月定期對易制毒化學品的儲存倉庫進行一次檢查,確保設施完好,對庫存物料進行盤點,保證帳物相符,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積極協助查處。
5、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易制毒化學品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過程中的安全。
6、做好年度考核評比工作,落實獎懲措施。對在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中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失職的人員給予處罰。
7、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和協會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絕和隱匿。
二、責任期限:自 2013 年 6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1日。
三、考評辦法:
1、考核內容:按易制毒化學品責任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制定考核表格。考核表格內容應包括在易制毒化學品的辦證購買、運輸、使用、儲存等過程中,是否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是否持證上崗,工作態度,取得哪些工作業績,有無差錯,有無違規操作等。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年度再集中考評,考評時寫出總結報告,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由考評小組按考評表的內容進行逐一對照考評。
2、獎懲標準:對工作認真、忠實履行崗位職責考評優秀者,每季度及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并通報表揚。對工作馬虎,違反工作職責者,處予一定的罰款〈獎勵或罰款的金額由單位自行確定〉。一年內有三次違反職責內容的除罰款外,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辭退,對于嚴重違反《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3、此考核獎懲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字后生效,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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