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加快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按照“四制”工作法的具體要求,我代表 行政村,鄭重向鄉政府做出如下承諾:
一、把安全生產納入行政村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全年安全生產大排查不低于4次。將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層層落實到位。
二、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做好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厲打擊、查處非法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整頓。人員密集場所達到消防安全“三會三化”建設標準。
三、按時完成上級安排部署的安全生產中心工作任務。
四、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經常對村民開展安全生產教育、隱患排查、應急救援等日常活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教育進農村、進家庭活動,結合“三夏”、“三秋”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強農村和社區防火、煙花爆竹安全用電、道路交通、農用機械、群眾集會等生產活動的安全管理。
五、切實履行屬地監管主體責任,嚴格防范各類事故發生,全年各類事故發生率為零。
六、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并定期組織對所制定的各類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
如不能完成上述目標任務,愿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